| 事業廢棄物 |
2024/11/19 |
桃園市 |
NT$24,000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249號從事洗衣業,本局前於113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來源係事業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R-0701),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4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復於113年5月31日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惟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貴公司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限期貴公司於113年9月12日前完成改善;嗣後本局再於113年9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現場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來源係事業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R-0701),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1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8/14 |
桃園市 |
NT$24,000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249號從事洗衣業,案經本局113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來源係事業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R-0701),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 (板),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4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5月31日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惟貴公司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貴公司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8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10 |
桃園市 |
NT$24,000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249號從事洗衣業,案經本局113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場內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來源係事業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R-0701),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 (板),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0/27 |
桃園市 |
NT$24,000 |
本局嗣於112年9月27日前往貴公司複查,稽查時場內燃木鍋爐作業中,查燃燒原料來源係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木材再利用身分)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10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8/14 |
桃園市 |
NT$18,000 |
本局於112年7月10日前往貴公司複查,稽查時場內燃木鍋爐作業中,查燃燒原料來源係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8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23 |
桃園市 |
NT$12,000 |
本局112年3月31日前往貴公司複查,稽查時場內燃木鍋爐作業中,惟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501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10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249號從事洗衣業,本局於112年1月17日派員至該址稽查,稽查時場內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料係向事業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3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3/08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種類編號二)再利用為燃料,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3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20/03/27 |
桃園市 |
NT$200,000 |
查貴公司燃木鍋爐,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9-03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12 |
桃園市 |
NT$12,000 |
查貴公司鍋爐使用之燃料係貴公司收受之廢木材(板),現場有R-0701標示,係屬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自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3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20/02/24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除燃木鍋爐入口處閘門未完全緊閉外,雖已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自管線銜接處逸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9-0200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30 |
桃園市 |
NT$6,000 |
該公司收受事業產出之廢木材(板)做為燃料使用,屬再利用行為,惟該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1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9/09/24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車號:AUH-0652﹞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8-0901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8/08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於廠內燃燒廢木材(板),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管線銜接處破裂未密閉收集廢氣,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6-08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6/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廠內燃燒廢木材(板),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1款 |
20-106-06006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南路二四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