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輝騰航空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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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3/3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106年9月7日以方祺淯名義報運進口貨品「Dioxane」計25公斤,惟該貨品實為「二氯甲烷(成分含量99.5%W/W以上)」,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輸入)前向本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核可,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7-03001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六二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