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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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1/03/09 | 雲林縣 | NT$6,000 | 1.本局於110年1月4日14時30分會同宥彤建設有限公司代表林明輝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現場有堆置少量營建廢棄物(廢磚瓦、瀝青塊、水泥塊及些許生活垃圾約五噸),○○表示該地廢棄物係由一旁房屋建築工程(約20公尺)(王金懷等4戶住宅新建工程)產出,並○○載運至該地點暫置(該地四湖鄉湖東段0189-0003地號為宥彤建設有限公司所有),惟該公司自行載運至該地貯存廢棄物未有日期、種類、數量等紀錄,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曁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2.○○表示該地廢棄物遭燃燒之情事,並不知情。3.已當面○○確認上述違法之法令,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不予受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40-110-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臺西鄉臺西村中山路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