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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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污染 | 2017/10/23 | 臺中市 | NT$3,000 | 本局於106年8月31日7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中區中華路一段58號4樓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造前址裝修營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打石機)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5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自晚間7點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6-100004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中市大里區福大北路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