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達強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4/04/03 | 彰化縣 | NT$120,000 | 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鎮安段(1135)962地號堆置土方,經本縣 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9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現場填(堆)置土方長約600公尺,寬約300公尺,高約2.5公尺,換算堆置 量約為45萬立方公尺,依據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 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之 規定:「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 污染物質堆 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三千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 在六萬公噸/年以上者。」,該土地堆置之土方已超過上開 規定,惟未先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行堆置, 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13-03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光復里復國路八七巷二三號六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