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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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7/11 | 桃園市 | NT$60,000 | 依據水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事業貯存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時,應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及監測設備,並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申辦有關使用事宜。前項監測設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監測、記錄及申報」。經查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未於114年1~4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 30-114-07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里龍壽街三○○之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28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1日環署循字第1111088031號函,專案編號:EP11104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8月至111年3月),本局於111年3月15日再次勾稽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10年8月至111年3月之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3004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里龍壽街三○○之四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5/04/07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20-104-04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里龍壽街三○○之四號一樓 | |
| 固定空污 | 2015/04/07 | 桃園市 | NT$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龍山里龍壽街三○○之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