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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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1/02/23 | 高雄市 | NT$225,000 | 案經本局於110年1月10號10時35分派員前往旗津區中洲二路口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中洲二路口;風向:西北風),明顯可聞燃燒塑膠異味,嗣進入新昇發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內查察,發現係為貴公司停靠新昇發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待拆解船停舶區之「BG3668昇鎰興118號」漁船,因船隻管理不當造成火災,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產生粒狀污染物(黑白煙)及塑膠異味散佈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10-0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東港鎮博愛街一八六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