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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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01/04 | 彰化縣 | NT$870,000 | 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pH4.9、懸浮固體64.4mg/L、生化需氧量429mg/L、化學需氧量1,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1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埔港路六八號 |
| 水污染 | 2020/11/09 | 彰化縣 | NT$63,000 | 懸浮固體71.5mg/L(放流水標準30mg/L,為放流水標準1.38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370mg/L(放流水標準160mg/L,為放流水標準1.3125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75.3mg/L(放流水標準30mg/,為放流水標準1.5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1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埔港路六八號 |
| 水污染 | 2018/07/13 | 彰化縣 | NT$73,500 | 因調勻槽之液面控制器損壞抽水不及,致作業廢(污)水自集水溝滿溢經雨水管流至地面承受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7-07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埔港路六八號 |
| 水污染 | 2018/01/03 | 彰化縣 | NT$1,764,000 | 以原水槽(一)旁之閥門調整原水槽(二)原廢水流向,於閥門關閉時,廢水停止回流集水井,改流經原水槽(二)下方埋設之專管(下稱繞流管),最終於廠區前方大門水泥路面下方溝渠內未經核准之排放口(距放流口上游約1m處),排放至承受水體;放流水導電度為387μS/cm,低於其前一處理設施(即緩衝槽)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669μS/cm之80%,且兩者導電度比(R)為0.578,經查貴公司係以2樓陽台控制開關及遙控器控制自來水自另ㄧ地下專管(稀釋管)注入前開原水槽(二)下方繞流管及放流管,以達稀釋廢水、沖刷溝渠並得以誤導稽查人員目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 30-107-010012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4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埔港路六八號 |
| 水污染 | 2010/03/26 | 彰化縣 | NT$10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099-03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46條裁處。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埔港路六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