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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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2/07/06 | 嘉義縣 | NT$6,000 | 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0年4月至111年3月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D-2399申報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6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七鄰菁埔一四○之二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16 | 嘉義縣 | NT$6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1日派員督察,該公司未經清洗之廢鐵容器、廢塑膠容器,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且未經清洗之廢鐵容器、廢塑膠容器,以及真空電鍍機台維修產出之廢潤滑油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又塗布機台清洗產出之廢液(C-0301),業者表示每月約產出5加侖的量,惟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自108年7月起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出情形;另外廢塑膠混合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上述事項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9-07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七鄰菁埔一四○之二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13 | 嘉義縣 | NT$66,000 |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7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106年3月至107年3月間申報情形,其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250899)之原料(丙烯酸共聚合樹脂(壓克力樹脂)、聚對苯二甲酸二乙酯工程塑膠(PET)及鋁錠),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原物料使用量;另至105年12月製程產出之有害廢棄物C-0301 (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貯存量,雖已於105年12月清除8.77公噸,仍有8公噸尚未清除完畢,惟貯存時間已超過1年以上,至今未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40-107-06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七鄰菁埔一四○之二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14 | 嘉義縣 | NT$6,000 | 本局於106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105年7月至106年7月製程250899之原料(丙烯酸共聚合樹脂(壓克力樹脂)、聚對苯二甲酸二乙酯工程塑膠(PET)、鋁錠)使用量短漏報,另產出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於106年5月漏報產出量致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於105年11月、106年1月、106年3月至4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11月申報3.6公噸、106年1月申報5.04公噸、106年3月申報4.46公噸、106年4月申報3.65公噸),均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D-0299 (廢塑膠混合物))最大月產生量3公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七鄰菁埔一四○之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