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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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污染 | 2024/06/06 | 臺南市 | NT$2,700 | 經查貴公司所有(車號:ASM-5390)之車輛出廠年份為201609,屬環境部公告第五期汽車(廠牌:BMW;型式:M2 COUPE;排氣量:2979立方公分)使用中車輛,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為93分貝,經桃園市環保局之合格機動車輛檢驗人員依據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音量試驗法〕(第六期汽車依據UN/ECE Regulation NO.51-03)原地噪音取三次測試中(第一、二期車取平均值,第三至五期車取最大值四捨五入至整數位,第六期機車每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再取平均值整數,汽車取最大值至小數點第一位)為原地噪音量98分貝已超出標準值5分貝。(案號:機噪11306-27)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22-113-060039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6之規定。 | 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一段五九號一二樓 |
| 噪音污染 | 2023/11/27 | 臺南市 | NT$1,800 | 有關貴公司所有機動車輛(車號:ASM-5390)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9月1日環空字第1120106370號函通知限期於112年10月12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9月13日完成送達),惟臺端逾期未檢測。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22-112-110157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6之規定。 | 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一段五九號一二樓 |
| 水污染 | 2020/07/28 | 桃園市 | NT$67,5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青山段350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使用抽水馬達將工區內黃泥色廢水排至工區外道路溝渠,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07005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一段五九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