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0/09/28 | 宜蘭縣 | NT$184,800 |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2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因製程設備中油氣分離器循環水管破裂,致管內廢水排放入廠區雨水溝由貴公司RD01(逕流廢水排放口)疏漏至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109)年7月8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貴公司於疏漏事故發生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致使油氣分離器循環水疏漏污染水體,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RD01(逕流廢水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5.2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9-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二七號 |
| 水污染 | 2018/10/25 | 宜蘭縣 | NT$10,000 | 該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146-02號)在案,查該公司廠區內有一台pH加藥機連接至廢水收集井中使用,上述事項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9月15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緩。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07-10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二七號 |
| 水污染 | 2015/03/06 | 宜蘭縣 | NT$10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030002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4年1月1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廠(廠址:宜蘭縣冬山鄉德興六路46號)於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情形下,逕自將製程中清洗白鐵金屬板產生之廢(污)水經雨水排放口排放至廠外雨水溝(豐祥大排),且該股廢(污)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35 mg/L,最大限值:1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冬山鄉德興六路四六號 | |
| 移動污染 | 2013/05/08 | 桃園市 | NT$6,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2-05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02年06月10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逾期或經檢測不合格者,將依法告發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六路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