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建工程 | 2024/08/09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辦理之「oooooo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0F*****-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合計32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五)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23-113-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1/23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停滯之交通工具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0111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1/10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置放於停滯之交通工具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0106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營建工程 | 2021/08/24 | 新北市 | NT$151,5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工程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鋼板)未清洗,記4點。3.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4. 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23-110-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10、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6/25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濠一川)放置於公共設施(路旁)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6089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營建工程 | 2021/05/14 | 新北市 | NT$165,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8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五)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23-110-05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3/31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濠一川)放置於地面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3189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營建工程 | 2021/03/02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2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3.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 23-110-03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2/23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濠一川)綑綁置放於人行道上停滯之交通工具(三輪自行車)上,並捆綁固定於水溝蓋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2015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8年6月14日新北府環維字第1081073506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六號一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