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4/05/20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22巷9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68-11號),經本局於113年4月1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8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5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二二巷九一號 |
| 水污染 | 2024/05/20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22巷9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68-11號),經本局於113年4月1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原廢水WM02採樣檢測結果,測得放流水之鎳檢測值:502mg/L(核准最大值:500mg/L),未符合許可登載事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5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二二巷九一號 |
| 水污染 | 2020/10/27 | 臺中市 | NT$6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22巷9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68-09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29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pH檢測值:9.3(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現場立即調整,經本局當場檢測放流水之pH值為7.2(限值:6-9),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10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二二巷九一號 |
| 水污染 | 2016/01/29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01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二二巷九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