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17/05/16 | 臺中市 | NT$15,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14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係為大甲幼獅工業區納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74-01號),經本局及經濟部工業局大甲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06年3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因調勻池之抽水馬達感應器異常,導致場內廢(污)水於晴天時經由廠內雨水道排放至工業區內專用雨水下水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當日貴公司已立即停止排棄廢(污)水至工業區專用雨水下水道之行為,予以認定改善完成,仍請貴公司妥善收集、處理產生之廢(污)水,以免造成周遭水體污染。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5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四七號 |
| 水污染 | 2014/04/14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4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四七號 | |
| 水污染 | 2014/04/14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4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四七號 | |
| 水污染 | 2013/08/22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08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四七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1/11/04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0-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四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