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 |
2025/10/16 |
臺南市 |
NT$105,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4年5月27日派員會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員前往貴公司放流口採樣乙組送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5 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49.3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10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25/02/06 |
臺南市 |
NT$75,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9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原廢水WM03與WM05,以及廢水處理單元暫存桶3(T02-13)、重金屬捕集及pH調整槽(T02-15)之廢水,經送驗結果未符合規定,超過許可範圍值,未依許可內容運作:原廢水WM05之鋅、化學需氧量與硝酸鹽氮檢驗值分別為918mg/L(許可最大值700 mg/L)、2,020 mg/L(許可最大值1,200 mg/L)、586 mg/L(許可最大值500 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 |
30-114-02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7/09 |
臺南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4月17日至瑞XX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原料使用量、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運情形,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濾袋,113年1月、2月實際未更換,惟申報廢濾袋產出、貯存。(二)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112年4月至8月有清灰紀錄,惟未申報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之產生量。(三)廢水處理程序濾棉(其他不織布),每月使用、更換,惟112年僅申報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產生量,未申報濾棉使用量。(四)廢水處理程序廢活性碳,112年3月申報貯存8.821公噸,112年4月未申報產生量,惟清除6.6公噸,申報貯存量為0。(五)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原料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112年1月、8月、12月實際未清洗,惟申報使用,另112年2月、9月及113年1月使用量申報錯誤。(六)金屬電鍍處理程序及廢水處理程序皆會產生廢潤滑油(D-1703)及廢油混合物(D-1799),112年4月起廢水處理程序產生之兩種廢棄物併於金屬電鍍處理程序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7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24/03/04 |
臺南市 |
NT$189,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1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T01-03蓄水槽3,有一股鋅系廢水排入(許可內容未登載),T01-06污泥泵現場有2座(許可登載內容僅1座),T01-30、31、33、36、37之污泥脫水機皆有管線連通至T01-32(濾液暫存桶),T02之污泥脫水機皆可連通至T02-24(濾液暫存桶)、T02-26(濾液暫存桶),T01-26(快速過濾槽)有管線與T01-06(初沉澱槽)底部相通,以上管線許可內容均未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30-113-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23/02/20 |
臺南市 |
NT$189,000 |
貴事業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2月23日前往查核,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發現一股由貴事業所承租廠房電鍍製程產生之廢(污)水由收集管線進入溝渠並收集至T01-2除油槽,查與核准許可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2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23/02/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2010),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5)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1年12月23日派員進行跨科室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現有廠區對面尚有一鐵皮廠房(仁德區忠義一街38巷15號),當M05製程設備維修或產能不足時,會將原物料投入該廠房電鍍製程併入生產,貴公司提供之M05製程原(物)料及產量紀錄報表亦包含該產線之用量,惟M05製程操作許可證並無登載該產線,貴公司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含附件資料)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款 |
20-112-02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23/01/06 |
臺南市 |
NT$9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11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槽體T01-05除油槽2旁有2個未在許可登載內之槽體,廢水流向由T01-05流至2個未登載之槽體後流回T01-05再流至後續處理設備處理廢水,與原核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1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21/07/20 |
臺南市 |
NT$165,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瞻水環境河川水體水質改善推動與管理計畫」人員於110年3月26日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氨氮檢驗值162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07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21/03/12 |
臺南市 |
NT$84,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10年1月18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0 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9.3 mg/L(標準值30.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03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1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作業製程產出廢酸液,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8002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3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自辦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忠義段290、291、292、293、294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7年6月20日下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自辦瑞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拆除完成,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17/08/23 |
臺南市 |
NT$20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8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17/04/06 |
臺南市 |
NT$1,32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12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2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4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16/10/21 |
臺南市 |
NT$189,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10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3及附表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9/22 |
臺南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5-09009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16/02/25 |
臺南市 |
NT$35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4條暨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3/17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4-03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3/21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3001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一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4/03/20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03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14/03/17 |
臺南市 |
NT$26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30012 |
本案為貴公司6個月內第2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水污染 |
2014/02/11 |
臺南市 |
NT$34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2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因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8/14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2-08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三號、中正路三段三○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