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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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8/04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4年04月30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以及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8000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永德路二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3/12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本市仁德區永德路17巷口道路旁,發現有一般垃圾未依本局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垃圾車清除之情事,有礙市容觀瞻與影響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4-03014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2。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永德路二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3/12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本市仁德區永德路21號對面道路旁,發現有一般垃圾未依本局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垃圾車清除之情事,有礙市容觀瞻與影響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4-03014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2。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永德路二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1/11/11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0-11012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2。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永德路二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