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銘本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16/07/26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5-070034 |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潭子區大豐里潭富路二段88-1號,從事鍋爐維修業,在水污染管制區(屬旱溪流域)內,案經本局於105年7月5日派員前往潭子區大豐路三段40號前土地公下區域排水溝勘查,發現有油污污染情形稽查,經本局查證確認係貴公司於105年7月4日吊置鍋爐作業時不慎將爐體內剩餘重油流出。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大豐里潭富路二段八八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