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王資銘 | 董事 | 3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1/04/13 | 臺中市 | NT$6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太平路778巷3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76-01號),經本局於110年1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鋅檢測值:8.7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限期於110年4月26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鋅)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等文件報請查驗。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4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太平路七七八巷三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