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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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八德區高城公園擴建暨公園管理所興建工程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107/02/13 | 否 | |
| 中原D/S新建工程(土建統包)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 099/03/23 | 否 |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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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6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 |
| 2022/12/06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2/05/10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8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8/09/11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8/09/11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
| 2016/12/10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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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4/08/14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承攬「建龍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新建工程(108樹建字第514號)」,經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17日至110年10月12日期間共申報23筆聯單,總計159.99公噸(約268米,未實際清運164米),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清除至事業以外,未覈實申報廢棄物資料與實際清理情形並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再利用者(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收受狀況相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3.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四九二巷六六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7/17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煙蒂﹝車號:BNP-7388﹞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0702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四九二巷六六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8/03 | 桃園市 | NT$1,200 | 查該工程進出口處因車輛輪胎夾帶泥沙致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08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四九二巷六六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7/29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未依規定清除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騎樓或人行道上之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2款 | 41-111-0703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四九二巷六六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2/05/02 | 桃園市 | NT$52,500 | 稽查時現場基地開挖作業中,查其工地產生之黃泥水經沉澱後排放,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色廢水排放至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1-05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四九二巷六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12 | 桃園市 | NT$60,000 | 該事業之「張慶龍等二人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75,821,306元,工程面積:5330.66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造業。依該事業來函申請解除列管所附切結書,該工程已完工,該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7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四九二巷六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