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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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5/08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1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39、541號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紙容器作業,製程程序係原料(紙板)>裁切>印刷>糊合>包裝>產品(紙箱),其印刷程序產生之廢水,經PVC管線抽至暫存槽,再至廢水處理設施加藥處理後,抽回至印刷程序回收使用,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造紙業-(3)紙容器製造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4-05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十七鄰萬壽路一段五三九、五四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4/01/14 | 桃園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3-0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村十七鄰萬壽路一段五三九、五四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