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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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0/02/14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鳳山區鳳仁路98之3號從事灰鐵鑄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2日督察發現現場正熔煉作業中,設有一座熔鐵爐,製程為廢鐵-熔煉-灌模-脫模-成品,以測距輪量測廠房面積為31.0公尺×19.3公尺約等於598平方公尺,惟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2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九八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