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30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印刷作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指之事業,據本局於106年7月4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理,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06-1100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里安通路五段二三○巷一六○之七號 |
| 水污染 | 2017/08/11 | 臺南市 | NT$84,000 | 貴公司從事紙箱印刷,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定義之造紙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4月10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將清洗印刷機台之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8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里安通路五段二三○巷一六○之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