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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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7/21 | 臺中市 | NT$120,000 | 本局於112年7月6日9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各種鏈齒輪鏈條製造加工,查獲貴公司作業生產之廢棄物(廢油),委託未領有公民營事業清除處理許可之事業進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廢油),上開未委託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作業,經本局現場採樣送驗結果其中總銅17.0mg/L(標準:15.0mg/L),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上述廢棄物(廢油)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19),核已違反廢棄清理法第28條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4-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光明路一五七巷七六弄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06 | 臺中市 | NT$60,000 | 1.本局於112年7月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保大隊第七大隊第二中隊人員至現場稽查,並於當日採樣3樣品(樣品名稱:112I-3W-0706-29-01、112I-3W-0706-29-02及112I-3W-0706-29-03)送驗,其中樣品112I-3W-0706-29-03之檢測項目銅之檢測結果為17.0mg/L,已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4所定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故該切削油廢棄物屬有害事業廢棄物。2.次依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1點第33項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1公噸以上之事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該公司人員於現場確認該前揭廢棄物每月清理數量約0.2公噸,每年合計產出數量已於逾前揭法令之數量,故該公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先行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光明路一五七巷七六弄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