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2/10/14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市永康區建國段164地號自民國76年起即由貴公司設廠使用,本局於111年8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內進行調查,發現廠區內土壤採樣點G05-S1重金屬鉻(532mg/kg)及鎳(1,300mg/kg),G05-S2重金屬鎳(657mg/kg)分別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達2.13倍、6.5倍、3.29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鉻:250mg/kg、鎳:200mg/kg);地下水污染物重金屬鎳(13.2mg/L),超過管制標準達13.2倍(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鎳1.0mg/L)。本調查結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逾管制標準測項為重金屬鉻及鎳,明顯與貴公司原物料及作業廢水水質項目相符,本場址污染來源明確,經以111年10月4日環土字第1110114085C號函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32-111-100001 |
依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2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9/0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之事業,其產生之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經本局於111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暫存衍生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約0.02公噸,惟查貴公司於111年2月至111年7月期間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9001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21/06/04 |
臺南市 |
NT$122,4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110年1月11日檢具符合許可值檢驗報告會報改善完成報請查驗。本局於110年1月18日派員進行廢(污)水處理設施T01-03、T01-12、T01-17、T01-21及T01-36原廢水採樣複查送驗,檢驗結果抽水站T01-03(SS檢驗值116 mg/L,許可核准50 mg/L)、廢水調整池1 T01-12(懸浮固體檢驗值67.1 mg/L,許可核准43.57 mg/L)、貯存槽9 T01-17(鎳檢驗值10.2 mg/L,許可核准4.7 mg/L)及貯存槽8 T01-36(懸浮固體檢驗值77.5 mg/L,許可核准65 mg/L、銅檢驗值7.41 mg/L,許可核准3 mg/L、鋅檢驗值8.76 mg/L,許可核准5 mg/L、鎳檢驗值23.8 mg/L,許可核准10 mg/L、總鉻檢驗值235 mg/L,許可核准178 mg/L)。貴公司抽水站T01-03、廢水調整池1 T01-12、貯存槽9 T01-17及貯存槽8 T01-36之檢驗值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且限期未完成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 |
30-110-06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12/08 |
臺南市 |
NT$200,000 |
本局109年2月5日會同南區督察大隊人員、保七三大三中隊督察聖惠公司,聖惠電鍍股份有限公司明知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始得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業務,竟未依前開規定領有廢棄物清處理許可文件,即基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未經許可清除廢液貯存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4-109-1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4項規定。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20/11/26 |
臺南市 |
NT$75,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進行廢(污)水處理設施T01-03、T01-12、T01-17、T01-21及T01-36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抽水站5 T01-03(SS檢驗值84.5 mg/L,許可核准50 mg/L、鎳檢驗值3.22 mg/L,許可核准1 mg/L及pH檢驗值5.8,許可核准6~9)、廢水調整池1 T01-12(懸浮固體檢驗值120 mg/L,許可核准43.57 mg/L、pH檢驗值10.2,許可核准6~9)、貯存槽9 T01-17(鎳檢驗值25.5 mg/L,許可核准4.7 mg/L及水溫檢驗值46.1℃,許可核准22~34℃)及貯存槽8 T01-36(懸浮固體檢驗值72.8 mg/L,許可核准65 mg/L、銅檢驗值8.07 mg/L,許可核准3 mg/L、鋅檢驗值9.72 mg/L,許可核准5 mg/L、鎳檢驗值77.2 mg/L,許可核准10 mg/L、總鉻檢驗值287 mg/L,許可核准178 mg/L、pH檢驗值2.9,許可核准3.5~4.5及水溫檢驗值35.7℃,許可核准22~34℃)。貴公司抽水站5 T01-03、廢水調整池1 T01-12、貯存槽9 T01-17及貯存槽8 T01-36之檢驗值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 |
30-109-11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20/04/14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鍋爐產生廢水有一管線流至T01-16抽水站,貯存槽2(T01-40)有1管線迴流至廢水調整池2(T01-39)與許可申請文件登載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4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19/08/22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4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受超全靜電粉體塗裝廠以管線輸送方式委託處理廢水,並設置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30-108-08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2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其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核定之廠區配置圖貯存區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4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1/06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6-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15/12/17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30-104-12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14/05/27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50037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14/01/15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1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13/01/10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水污染 |
2012/01/13 |
臺南市 |
NT$11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1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6/21 |
臺南市 |
NT$60,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099-060045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