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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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17/07/14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所有92年1月出廠的8729-**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7月3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2.5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07006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臺南市南區新孝路一二六巷六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16/12/20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所有88年9月出廠的**-1059號自用小貨車,於105年11月16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往北方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5年12月26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5年12月14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5-1201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臺南市南區新孝路一二六巷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