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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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04/25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派員於113年3月13日前往大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大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段209地號等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由系統預帶,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3-04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桂林段二○九地號,桂林段二○九之一地號,桂林段二○九之二地號,桂林段二○九之三地號,桂林段二○九之四地號,桂林段二○九之五地號,桂林段二○九之六地號,桂林段二○九之七地號,桂林段二○九之八地號,桂林段二○九之九地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6/11/11 | 高雄市 | NT$2,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109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207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7/14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07135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20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