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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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10/27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廠於本市太平區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本局於114年9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消毒槽(T01-12)加藥量(氯錠)操作參數量應按次紀錄/每月統計,惟貴廠未每月記錄廢水處理設施操作參數,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4-10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工業十八路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