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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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6/01/05 | 桃園市 | NT$9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1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大園區月眉路三段620巷143號工廠稽查,查貴公司從事食品加工業,其產品為香腸、肉鬆、肉乾、臘肉、火腿等,稽查時現場油炸鍋爐產線作業中,據業者表示該油炸製程係用於油炸肉捲(主要)及肉排,製程係原料>成型機(1台)>油炸設備(1台)>冷卻設備(1台)>成品,經查該油炸設備之幫補馬達功率為0.75kW,冷卻設備控制器內變頻器功率為1.5kW,另設有乾燥爐4座(3台馬力為1HP,1台馬力為2HP),廠房面積為2,352.56平方公尺,係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之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所稱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5-0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二七一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7/05/18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製程廢水(烹煮及清潔廢水)未妥善處理,即將含有油脂及食品殘渣之白色廢水直排放,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月桃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5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柴梳崙一八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5/11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05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柴梳崙一八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