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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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3/05/16 | 嘉義縣 | NT$120,000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3日派員至貴商行稽查,貴商行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稽查當下作業中,經查貴商行之固定染源設置許可證申請中,貴商行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仍從事食品油炸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或變更後,應檢具符合本法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及取得操作許可證,並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5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東石鄉塭港村塭港二四之五七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22/11/05 | 嘉義縣 | NT$120,000 | 本局於111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商行稽查,經查貴商行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具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應於設置或變更前,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及取得設置許可證,並依許可證內容進行設置或變更。」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11-1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東石鄉塭港村塭港二四之五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