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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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9/11/2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社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南市廢清乙字第0021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至貴社現場稽查,發現貴社於安南區總頭段540-11、540-8地號停車場內貯存廢鋁條、廢金屬下角料等,廠區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顯貴社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08-1100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三路三○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1/1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社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292-1060802-01號),清運車輛242-SC停車場設置於本市安南區總頭段540-11地號,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發現該商號於停車場(本市安南區總頭段540-11地號)及540-8地號上從事廢棄物貯存及分類作業,明顯未依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之回收、貯存、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6-0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三路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10/18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099-10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南市東區虎尾里富農街一段一六六號一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9/01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099-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南市東區虎尾里富農街一段一六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