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滕紹芬(出資額(元):4,500,000) | |||
| 李誌祥(出資額(元):10,50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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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5/01/06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119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10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1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里龍壽街一五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24/12/12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119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8月27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44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里龍壽街一五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7/01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8913、營業大貨車)於113年5月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7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里龍壽街一五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23/11/20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8913、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1月1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1104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里龍壽街一五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21/10/26 | 桃園市 | NT$20,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KLA-891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21-110-100215 | 違反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之規定,並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里龍壽街一五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20/10/26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KLA-**13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09-10087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里龍壽街一五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