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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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4/04/29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1月30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張志強駕駛貴行車輛(車號:AAJ-715)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行經本縣頭份市中華路及北橫路口前,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遞送聯單之收受機構:「鼎泰環保有限公司」,前開公司可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為「廢木材」,爰此,該聯單係屬無效之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4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和平里中華路八七六巷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1/08 | 苗栗縣 | NT$30,000 | 本局於106年12月7日派員至貴工程行查察,貴工程行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查貴工程行105年1月、2月、4月、5月、6月、9月、12月及106年1月、3月、4月、6月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清除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7-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和平里中華路八七六巷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