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方俊龍(出資額(元):1,500,000) | |||
| 方榮利(出資額(元):50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3/26 | 臺南市 | NT$1,000 |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3230-JX柴油小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305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12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259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原佃里怡安路二段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5/02/18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EH-052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318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原佃里怡安路二段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4/11/11 | 彰化縣 | NT$5,000 | 自用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1102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1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原佃里怡安路二段五○○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3/03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廠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41-111-03006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2。 | 臺南市安南區原佃里怡安路二段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