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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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楊黃美珠
統一編號
18885517
成立日期
1972/11/07
資本額
100,5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00,5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3-3297272
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兔子坑海萍路16巷6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楊黃美珠 董事長 32.84%
楊順興 董事 9.95%
楊登玉 董事 9.95%
楊欣倫 監察人 4.98%

營業項目

  • 鋁合金鑄造(2422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頂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8885517 2022/11/11 2032/11/10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3705903 (新台幣)
    動產抵押 頂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8885517 2021/12/01 2031/12/01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3705903 (新台幣)
    動產抵押 頂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8885517 2021/04/20 2031/04/20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3705903 10,200,000 (新台幣)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07年桃園市龜山區福源里里長選舉 20000.0
    111年桃園市議員選舉 30000.0
    總支出金額 500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7 0~50萬 200~300萬
    2024 01-12 0~50萬 700~800萬
    2023 01-12 0~50萬 200~300萬
    2022 01-12 50~100萬 >1000萬
    2021 01-12 100~200萬 >1000萬

    商標

  • 頂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標章(墨色)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桃園市_生產中 2
    總數量 2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給付退休金等
    2003
  • 營利事業所得稅
    2007 2008 2009 2010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3/05/04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20,000
    2022/07/11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5,000
    2019/05/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19/03/08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
    2019/01/08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2019/01/08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2018/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18/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18/07/09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0/03/04 桃園市 NT$100,000 貴廠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行為。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9-03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海萍路一號
    水污染 2019/09/17 桃園市 NT$30,000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稽查時作業中,作業產生之廢水仍有貯留情事,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103年4月25日至108年6月21日止,貴公司未依規定於許可證期滿六個月前起算五個月之期間內,向本府申請核准展延,許可文件逾期,視同未領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30-108-09001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海萍路一六巷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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