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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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台端107年6月至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4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段○一九九之○○○○○地號 |
| 移動污染 | 2013/02/19 | 高雄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2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過勇路一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