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呂政昌 | 董事 | 62.5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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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8/12/03 | 新北市 | NT$195,000 | 貴公司樹林廠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電鍍業,稽查時作業中,經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總鉻7.14mg/L(限值: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30-107-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六之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10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2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環保署104年1月13日環署廢字第1040001762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六之三號 | |
| 固定空污 | 2015/10/26 | 新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10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六之三號 | |
| 水污染 | 2015/09/19 | 新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9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六之三號 | |
| 水污染 | 2014/11/03 | 新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六之三號 | |
| 水污染 | 2013/08/14 | 新北市 | NT$10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8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六之三號 | |
| 水污染 | 2012/07/16 | 新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7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一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