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雲慶瑋 | 董事 | 24.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4/11 | 高雄市 | NT$2,000 | 車輛KEB-290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204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竹圍里彰新路四段一四四巷一五弄三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26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煤灰(R-1106)批發零售業務,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商業資格之再利用機構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惟因無加工製造行為,故仍屬「事業廢棄物」,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3月22日系統勾稽結果,及經本局查察後發現,貴公司自106年1月至107年4月進行再利用業務所收受之煤灰(R-1106),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流向。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 | 40-107-06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竹圍里彰新路四段一四四巷一五弄三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11/17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0-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竹圍里彰新路四段一四四巷一五弄三號一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5/26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05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竹圍里彰新路四段一四四巷一五弄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