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洪鳳惠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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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2/05/0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承攬「RT07土木鋼構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仁德區神農段1227地號等170筆),領有建造執照((110)南工造字第0413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4月8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5001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東區生產路三二一巷三三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6/0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辦理光學R.A遷移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三甲子段345、344、382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6年3月7日上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光學R.A遷移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遷移拆除工程作業,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6002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建楠路八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