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朱少華 | 董事長 | 44.62% | 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邱家守 | 董事 | 49.00%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陳欽和 | 董事 | 44.62% | 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黃榮裕 | 董事 | 49.00%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謝孟安 | 董事 | 1.10% | 鉅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從缺 | 監察人 | ||
| 楊正軍 | 監察人 | 2.06% | 輝碩企業有限公司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08/20 | 新北市 | NT$12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650-06號),現場從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經本局委託環境部認可之檢測機構,於製程設備元件進行採樣及分析作業,檢測結果:M02-002-120-01F-T202-F-1-L-0(元件編號)檢測濃度為7,552ppm、元件編號:M02-002-014-1F-T101-F-71-L-0(元件編號)檢測濃度為17,989ppm,超過設備元件排放標準(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4-08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三一○號五樓 | 
| 固定空污 | 2024/11/08 | 新北市 | NT$675,000 | 貴公司所屬台北港化油品儲運中心從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稽查時現場從事裝載操作中,惟未裝置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有毒氣體(氯乙烯)。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0條 | 20-113-1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三一○號五樓 | 
| 海洋污染 | 2012/02/08 | 新北市 | NT$300,000 |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3條第1項 | 33-101-020001 | 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三一○號五樓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1/10/18 | 新北市 | NT$100,00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32-100-10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三一○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