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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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9/05/10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2月26日、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至11月廢食用油(代碼:R-1702)未申報產出、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5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秀昌里後昌路八三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