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哲彬 | 董事 | 32.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3/10 | 新竹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PA-2362)違規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4-03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二段一八九號五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0/10/23 | 寶山鄉 | NT$2,400 | 本所清潔隊隊於109年05月04日約10時25分在本鄉大雅路一段路邊發現有棄置垃圾包,袋內有車號:KPA-2335停車繳費通知單之物證,依據109年6月19日行政調查談話紀錄所述該垃圾包是家福國際通運有限公司車號:KPA-2335駕駛所丟棄的,情節重大危害環境衛生,經研判汙染程度2級,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予以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9-10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新北市新莊區福美街二六五號一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6/10/26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5-1000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行為時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二九四巷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