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羅世羽 | 董事 | 2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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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3/01/31 | 新竹縣 | NT$60,000 | 原因事實 依環保署異常名單查核(文號:環署水字第1111052716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06年24日至貴公司廠內(地址新竹縣湖口鄉信義村成功路553號)許可現場查核,發現T01-7有將污泥迴流至T01-5與許可證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信義村成功路五五三號、五五三之一號、五五三號二樓、五五三號二樓之一、五五三號三樓、五五三號四樓 |
| 水污染 | 2020/03/04 | 新竹縣 | NT$189,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1月7日前往貴事業進行改善完成複查採樣,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總懸浮性固體,經檢測結果為38mg/L(標準3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信義村成功路五五三號、五五三之一號、五五三號二樓、五五三號二樓之一、五五三號三樓、五五三號四樓 |
| 水污染 | 2019/10/08 | 新竹縣 | NT$9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1月23日前往貴事業進行功能測試採樣,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總懸浮性固體,經檢測結果為519mg/L(標準3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10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信義村成功路五五三號、五五三之一號、五五三號二樓、五五三號二樓之一、五五三號三樓、五五三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