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顏福益 | 董事 | 50.00% |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
| 2023/12/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1,559 |
| 2023/10/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7,841 |
| 2023/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8,327 |
| 2023/06/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3,807 |
| 2022/12/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4,388 |
| 2022/10/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0,925 |
| 2022/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906 |
| 2022/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6,538 |
| 2021/10/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1,280 |
| 2021/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6,896 |
| 2021/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628 |
| 2021/04/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1,256 |
| 2021/02/17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8,124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1/03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LB-991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05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五街四○號九樓 |
| 移動污染 | 2024/12/20 | 臺南市 | NT$2,000 |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KLB-3837柴油大貨(客)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4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五街四○號九樓 |
| 移動污染 | 2024/12/18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LB-383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18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五街四○號九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10/15 | 屏東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B-9919),駕駛人於113年8月19日13時50分時,行駛至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10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五街四○號九樓 |
| 移動污染 | 2024/03/07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683-Y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3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五街四○號九樓 |
| 移動污染 | 2021/03/16 | 臺南市 | NT$5,000 | 109年11月27日於本市仁德區崑崙路往西向86快速道路方向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6年6月出廠(第2期車)的725-*W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月7日前到檢,貴公司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0年1月13日在案,該車輛於110年1月13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小港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0-03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五街四○號九樓 |
| 移動污染 | 2011/10/05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0-10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高坪二十七街四八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