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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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11/18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5號) ,且每月清除許可量為14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經查貴公司經許可清除機具(車號:AGR-****)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報經本局審驗核可。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1-11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雙園街五七巷三四弄三○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