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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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9/01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4年8月7日9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廠外道路路面及側溝發現有鐵鏽粉塵,經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其研磨加工之粉塵未有效收集,致吹落至廠外道路路面及側溝,未依規清除、處理,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4-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七二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