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王鳳惠 | 董事 | 2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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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4/06/04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前於113年5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現場稽查工作,查核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運作濃度:95~100w/w%)」運作紀錄,發現貴公司於106年12月4日至113年4月25日間,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運作總量達500公斤(含)以上共計50筆,已逾「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理事項」附表一「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理濃度與分級運作量一覽表」:「列管編號:055;序號:01;三氧化鉻(鉻酸)」分級運作量(500公斤)。惟貴公司前係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取得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核可文件,然未向本局申請前述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即擅自運作該毒性化學物質達分級運作量(含)以上,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13-060001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水污染 | 2019/09/05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19日至該公司進行申請之貯留許可文件變更暨展延一案核可前現勘時,現場查核1月至7月份之一般廢水槽進流水錶(貯留設施編號:S01)每日抄表紀錄,已超過領有之貯留許可文件(高市府環水貯留字第00017-06號)核准量(50立方公尺/日)。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8-09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水污染 | 2019/09/05 | 高雄市 | NT$10,000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19日至該公司進行申請之貯留許可文件變更暨展延一案核可前現勘時,現場查核除氨設備(T01-1)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按次紀錄、每月統計加藥量(NaOH(45%))。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9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水污染 | 2015/08/05 | 高雄市 | NT$15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08000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 水污染 | 2014/08/29 | 高雄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8003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予以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 水污染 | 2013/10/09 | 高雄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0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依同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 水污染 | 2012/05/03 | 高雄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5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第18條,依同法第45條第2項之規定予以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 水污染 | 2010/08/11 | 高雄市 | NT$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8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1項次之規定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3/02 | 高雄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 | 40-099-030004 | 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六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