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8/11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14年5月9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民富路一段305-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於該址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塑膠(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四),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8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民富路一段三○五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