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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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5/03/24 | 臺南市 | NT$5,000 | 本案於114年3月3日在本市永康區王行路539巷9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該公司所有104年4月出廠(第5期車)的*AQ-205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0.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0.6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4-030426 |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二規定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一六五巷六二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7/23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110年5月20日証字第1100000521號函、110年6月28日証字第110062801號函申請辦理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事宜。審查時發現貴公司原負責人為謝復恩,110年4月1日申請變更負責人為蕭清山,經臺南市政府110年4月6日府經工商字第11000055950號函同意在案。貴公司於110年5月20日証字第1100000521號函、110年6月28日証字第110062801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0-07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一六五巷六二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2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從事廢鐵收受買賣作業,109年3月26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或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逕行於本市仁德區虎山段211、212、225、237、258、259、261、262地號從事廢鐵回收買賣並堆置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9003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一六五巷六二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29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從事廢鐵收受買賣作業,109年3月26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或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逕行於本市仁德區虎山段211、212、225、237、258、259、261、262地號從事廢鐵回收買賣並堆置D-1799廢油混合物,現場廢油桶貯存地點有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9-09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一六五巷六二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3/06/03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2-0502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和業段○二二二之○○○○地號 |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2/12/14 | 高雄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01-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一六五巷六二號二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0/11/29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099-1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南市南區國民路一六五巷六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