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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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9/09/16 | 臺中市 | NT$670,800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永豐路222巷8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金屬粉體塗裝),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7日、7月3日2次執行督察結果,6月27日督察時,製程酸洗、脫脂、皮膜前處理程序產生之廢水,逕自製程區排放至廠區外側溝(錄影存證)。7月3日再督察時,仍有廢水排放情事,經分別於酸洗廢水及脫脂廢水排放至承受水體前之2處排放口各採集1組水樣送驗,其中酸洗廢水檢測結果:pH2.9、重金屬鋅5.53㎎/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8-09006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永隆里光興路四三八巷一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14 | 臺中市 | NT$6,000 | 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8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永隆里光興路四三八巷一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14 | 臺中市 | NT$6,000 | 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8-08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永隆里光興路四三八巷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