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昌佑 | 董事 | 73.33%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6/01/16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51-TU、自用大貨車)於114年9月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5-01035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路二巷一四弄七衖八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11/04 | 桃園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華勛街309巷35弄旁進行水溝管路工程,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車輛駛離工區有輪胎泥痕殘留於道路,造成道路明顯色差,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路二巷一四弄七衖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0/11/06 | 桃園市 | NT$20,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459-UN)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21-109-110332 | 違反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之規定,並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路二巷一四弄七衖八號一樓 |